
公告日期:2024-12-2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河北泽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涉及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否
2 公司治理 收购股权和出售资产未履行审议和披 否
露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6 月 4 日立案审理河北泽宏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宏科技”)和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泽宏科技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
2、2024 年 12 月 2 日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该民事调解书显示如下:“被告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前,对被告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实
缴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资至 5,300 万元,注册资本实缴至 5,300 万元),
同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将其持有的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原告河北泽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泽宏科技未对该事项进行审议 和披露。
3、2024 年 12 月 2 日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该民事调解书显示如下:“被告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与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前,配合原告河北泽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不动产转让协议》的签署”。2024 年 12 月 6 日泽宏科技
和北京中公未来集团有限公司、平山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不动产转 让协议》。泽宏科技未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收购股权和出售资产未履行审议和披露,执行 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不到位。
四、 主办券商提示
泽宏科技在涉及重大诉讼、收购股权和出售资产时未告知主办券商,未履 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国融证券在得知上述事项后,督促泽宏科技补充披露, 并要求泽宏科技及其董监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履行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泽宏科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收购股权和出售资产未履行审议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4)冀 0131 民初 2008 号;
2、2021 年 8 月 11 日《不动产转让协议》、《不动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3、2024 年 12 月 6 日《不动产转让协议》。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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