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电气”、“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大地电气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司拟披露信息或已披露
信息不存在错误、遗漏或者误导。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管理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规则制度的情况 、承诺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规则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做好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的存放和使用工作,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了一次现场核查。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
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2024年度是否受到监管措施事项。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业绩快报、业绩预告,
其中2023年度净利润为406.59万元;后于4月29日披露相关修正公
告,修正后2023年度净利润为521.92万元,修正比例为28.36%。公
司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与修正后差异幅度超过20%,未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及时披露修正公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蒋明泉、钟飞龙、陈龙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另外,江苏证监局对公司、蒋明泉
、钟飞龙、陈龙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杜绝信息披露不及时
情况的发生。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
5.现场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分别开展了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现场核查,对信息
披露、公司治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等进行了核查。
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大地电气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预计担保事项、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等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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