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0409 证券简称:诚安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诚安达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修订为“股东会”;
2、将原《公司章程》中关于“种类”的表述修订为“类别”:
3、将原《公司章程》中关于““1/2 以上”、“1/3”、“2/3”、“1/10”、“1%”、“2%”、“10%”、“20%”、“25%”、“50%”、“50%”、“70%”、“80%”、“12”、“20”、“30”、“50”、“100”、“500”、“750”、“1000”、“5000”的表述修订为“过半数”、“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十二”、“二十”、“三十”、“五十”、“一百”、“五百”、“七百五十”、“一千”、“五千”;
4、修改“法律、行政法规”的表述为“法律法规”;
5、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予以逐一列明。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订本章程。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章和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权。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9281.25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 92,812,5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