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楼兰酒庄及相关负责人被责令改正并收警示函
来源:财中社
根据新疆证监局在2025年8月18日发布的公告,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许志良、朱晓冬、江科、边旭明收到了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此次措施是由于吐鲁番楼兰酒庄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楼兰在2024年度累计向关联方企业浙江商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借出7100万元,并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20日再次借出1600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告指出,截至2025年3月20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对子公司对外资金拆借缺乏有效管控,反映出公司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监管规定。新疆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吸取教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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