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0355 证券简称:建院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徐忠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9,940,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公告编号:2025-024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 个月。若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决定,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
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有效期延长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09,940,8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告编号:2025-024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名称 票数
(%) 数 (%) 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