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0
公告编号:2024-178
证券代码:870355 证券简称:建院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 年 1-9 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审阅报告公允反映了 2024 年 1-9 月公司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有
效,报告数据准确,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 1-9 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178
经审阅《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88 号)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
为: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审核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应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
议案》。
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鲁祖统、杨钧辉、颜廷忠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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