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0328 证券简称:和和新材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叶书怀、公司董事张涛之配偶李小林将其持有南通美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和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本公司员工的事项进行梳理发现存在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对相关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公司对实际控制人叶书怀、公司董事张涛之配偶李小林将其持有南
通美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合顺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南通和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
合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本公司员工的事项
进行梳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确认股份支付, 对上
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造假、财务内控重大缺陷等情形,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调节利润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
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合并报表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年度
项目
更正前 影响数 更正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273,610,579.49 - 273,610,579.49 -
负债合计 105,207,030.46 - 105,207,030.46 -
资本公积 29,703,289.52 7,784,848.92 37,488,138.44 26.21%
盈余公积 7,592,555.59 -441,087.01 7,151,468.58 -5.81%
未分配利润 71,451,092.29 -7,343,761.91 64,107,330.38 -1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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