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我司”)作为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和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和和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7.41 元每股的价格向 1
名认购对象发行 2,180,000 股,融资金额 16,153,800 元。该次募集资金全部到
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9 日,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 31-00184 号验
资报告。
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关于对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2]3564 号)。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披露了《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披露。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设立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专户开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跃龙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江苏和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050188000233967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 2022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7.41 元每股的价格向 1 名认
购对象发行 2,180,000 股,融资金额 16,153,800 元。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约定,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为购买原材料。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和新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153,800.00
加:利息收入 16,778.02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170,578.02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 16,170,555.08
其中:原材料采购 16,170,555.08
四、销户时结余利息转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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