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70296 证券简称:中惠元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中惠元景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山水广场 D1601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蒋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史成芳因出差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和
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选举蒋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经查询,蒋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蒋炜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蒋炜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经查询,蒋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姚晓雯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姚晓雯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经查询,姚晓雯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17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翔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陈翔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经查询,陈翔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上限人民币 600 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期限为 36 个月,向平安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上限人民币 600 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期限为 12 个月流动资金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及与公司沟通为准。该笔贷款将由中惠元景能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蒋炜作为共同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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