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0271 证券简称:聚川环保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将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上 09 点 30 分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正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公告编号:2023-012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买卖合同纠纷纠纷。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750000 元,并支付违约金自 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以逾期未付货款 750000 元
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 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请求理由:2021 年,原告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
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水循环环保厕所采购合同》,合同 约定 被告向原告采购水循环环保厕所,拟用于被告作为设计施工总承 包单位的三 一大道-岳麓大道(星沙收费站-西二环)道路空间品质提 升及沿路重要节点打 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三标段(以下简称“项目”),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1500000 元,交货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波隆
立交桥下广场处。货款支付方式为进度模式:经原告与被告共同确认 竣
工验收后,双方签字确认,被告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原告支付暂定金额的 70%, 余额在财评审计报告确认后四个月内付清。合同订立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 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货物,相关 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成且运行正常,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经建设单位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竣工验收通过,同年 12 月该
环保厕所已 投入使用。2022 年 5 月 31 日,该环保厕所已移交长沙市开福区
市容 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管理使用。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货款至 105 万
元,但被告仅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向原告支付货款 30 万元,仍拖欠原告货款
人民币 75 万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2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减少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根据 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传票》
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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