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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17:48:54 股吧网页版
易捷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870259 证券简称:易捷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本规则,本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易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
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章 募集资金储存

第六条 自本制度通过之日起,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专户作为认购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应当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在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中一并提交报备。
第八条 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及决策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募集资金可以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但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者挪用。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制度以及本制度的
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需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并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履行决策程序进行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如果涉及具体投资项目的,公司要按项目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部门报送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因为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承诺预期计划进度完成的,资金使用部门必须解释实际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
(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累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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