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870220 证券简称:恒基永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共同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江口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区支行申请 14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共同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所有的奉化市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聚宝路 11 号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 0021250 号)设定抵押。
公司拟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
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李孟勇、周莹、李康基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鑫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379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379
注册资本:640 万元
主营业务:咨询管理服务
法定代表人:周莹
控股股东:李孟勇
实际控制人:周莹
关联关系:为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佑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472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C1472
注册资本:333.05 万元
主营业务:咨询管理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孟勇
控股股东:李孟勇
实际控制人:李孟勇
关联关系:为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李孟勇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江山万里小区**幢**号**室
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1548.40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86%,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周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