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870220 证券简称:恒基永昕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220 恒基永昕 2025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5)第 000820
号的审计报告,截止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44,393,831.90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3,873,8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
(含税),共计分红 10,743,210.00 元。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计算、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公司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共同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奉化江口支行申请 1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期限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该笔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李孟勇、周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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