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恒基永昕
NEEQ: 870220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ENGJI YONGXIN NEW MATERIALS CO.,LTD)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李孟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红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红亚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2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5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18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3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8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恒基永 指 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昕、挂牌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三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管理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公司章程》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鑫奇投资 宁波鑫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佑业投资 宁波佑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期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上年、上年度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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