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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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1B0201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益康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倍益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倍益康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倍益康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CDAA1B0201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倍益康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81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 11,3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 31.80
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59,340,000.00 元,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人民币23,584,905.66 元(不含税),其中公司前期已支付保荐费用人民币 2,830,188.68 元(不含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的实际转入募集资金金额338,585,283.02 元。本次发行过程中应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1,699,179.25 元(不含税),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40,820.75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出具的 XYZH/2022CDAA1B0023 号《验资报告》审验。为了规范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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