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4787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 1-2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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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具 带 持 续 经 营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5]0011004787 号
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天津中翔腾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翔腾航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4 月 23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5]0011009790 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翔腾航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7.87 万元,持续亏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2,615.66 万元,202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1.88 万元,连续三年为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99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中翔腾航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大华核字[2025]0011004787 号专项说明
计意见。
二、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带持续经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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