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0157 证券简称:巨龙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成都巨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西区永科路 78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各部门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质量求发展,诚信为本,互惠互利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网上销售:调味料(固态、液态、半液态)、其他酒(配制酒、其他发酵酒)、黄酒、蔬菜制品(酱腌菜)、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销售及网上销售:焙烤食品、乳制品、发酵制品、肉制品和农副产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家电、电子设备、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发酵制品研发,蔬菜保鲜,广告代理、制作、发布,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市场调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用记名股票的方式。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下简称“挂牌”)后,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登记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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