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安徽陆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安徽
二○二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股份......3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股东......5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第五章董事会......23
第一节董事......23
第二节董事会 ......27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监事会......34
第一节监事......34
第二节监事会 ......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利润分配 ......39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41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42
第一节通知......42
第二节公告......43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6
第十三章附则......47
安徽陆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陆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安徽陆行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经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陆行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淮南市潘集区平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内。
邮政编码:【232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3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工会组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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