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70107 证券简称:博阳新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3:30。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107 博阳新能 2025 年 5 月 15 日
公告编号:2025-018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庆宇、李锴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 345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制作了《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了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24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告编号:2025-018
(七)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宏泉、田娟、上海郡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郡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蚁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昀、黄春华、张露。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的议案》
2024 年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且净资产为负。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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