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70107 证券简称:博阳新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10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免去张伟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陈海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免去张伟先生的董事、副董事长,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13.8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5.705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海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成员进行调整,拟免去张伟先生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提名陈海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海杉,男,中国国籍,汉族,1990 年 7 月出生于中国福建省,无境外永久居留
公告编号:2024-002
权,毕业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本科学历。
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
201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经理;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博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