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70092 证券简称:派沃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相宏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潘清安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公告编号:2024-058
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派沃”)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期限为12 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敞口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并由实控人李相宏及其配偶邓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信息以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期限 1年。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8
因经营需要,深圳市派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未发生变化。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实际需求,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潘清安先生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运营及发展需要,提请董事会关于免去潘清安先生董事职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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