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9
证券代码:870086 证券简称:柯美特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卢庚保、何光进、王建林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0 月 1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四川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卢庚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何光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副总经理
王建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虚构业务、废铝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失效。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未披露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挂牌期初,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占用余额1,942.54 万元。2016 年至 2022 年间,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11,580.07 万元,累计归还 13,073.29 万元,截至 2022 年底尚有 449.32 万元未
归还。对前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构成的关联交易,公司至今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虚构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一是2016年至2022年,柯美特将资金转出到关联自然人及单位的银行账户,再由上述个人或单位账户对外支付公司销售人员工资、促销费用、财务费用等,但公司未如实记录前述费用支付。截至 2022 年底,公司累计少记费用 2,193.96万元、虚增净资产 2,193.96 万元。二是柯美特及子公司四川柯美特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美特铝业)通过虚增费用支付,冲减向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拆借资
金时所挂往来项目。2020 至 2022 年,上述行为涉及金额分别为 43 万元、82.98
万元、-74.82 万元。三是 2022 年柯美特铝业通过虚构固定资产采购,向相关单位及个人支付款项 208.63 万元,但相关资金实质上流入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银行账户。四是 2021 年柯美特以支付土地使用税为由对外支付 142.12 万元,但上述资金最终转回公司,用以冲减公司与相关单位往来,导致虚减应交税金、少记以前财务费用。
3、废铝销售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柯美特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铝棒,同时向其销售铝棒加工后产生的废铝并确认废铝销售收入,废铝销售形成的应收款直接抵销对供应商采购铝棒形成的应付货款。上述交易实质为同种性质商品的易货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不符合收入
确认条件。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分别多计废铝收入 8,869.36 万元、11,487.25
万元、10,805.54 万元,多计营业成本 8,834.38 万元,11,471.24 万元、10,813.13
万元。
4、财务会计和资金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失效
实际控制人卢庚保、何光进、王建林及关联方挂牌以来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存在大额“转贷”行为,日常会计处理中未能确定商品控制权的实际转移时点并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商品销售后存在大量第三方单位或个人回款。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柯美特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1 号、第 190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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