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0071 证券简称:东富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修改、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为维护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南京东富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南京东富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 石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
设立。 起 设立。在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20115249688875Y。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南京东富智能科 第三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南京东富
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NANJIANDONGFU INTELLIGENT CO.,LTD.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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