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870071 证券简称:东富智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五条 单 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五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本公司章程第五十 份的股东,可以依照本公司章程第五十
一条规定,行使临时提案权。 一条规定,行使临时提案权。
如果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以下简称”终止
挂牌”),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
应当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投资者
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
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由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等)等方式为
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
公告编号:2022-010
终止挂牌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应当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
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最新修订的《证券法》以及《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南京东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