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0066 证券简称:恒信诺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江苏恒信诺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保护 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江苏恒信诺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受董事会秘书领导并对其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诚信、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应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3 年以上;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材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参加董事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披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七)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八)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系统公司其他规定和本章程,以及挂牌协议中关于其他法律责任的内容;
(九)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系统公司其他规定或者本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同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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