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0053 证券简称:北方时代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
出资,以获得股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经营活动, 主要包括组建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兼并重组、证券投资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在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性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内蒙古北方时代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对外投资,严格控制对
外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符合发展战略的原则。投资要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重点和方向,有利于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资源,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以及战略价值;
(二)确保效益的原则。投资要努力降低投资成本, 改善投资结构,争取最佳效益;注重长远效益与近期效益相结合;
(三)符合市场需求的原则。投资必须依据市场需求及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符合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要求;
(四)科学规范操作的原则。投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坚持项目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与论证;坚持集体决策,重要投资项目应征求有关专家或咨询机构的意见。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
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职能机构
第八条 对外投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由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
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 总经理负责维护对外投资权益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协调或指导
被投资公司的“三会”和工商事务,主张公司的相关权益;负责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审计并协助被投资单位完善内控制度。
第十条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对外投资协议,或口头决定对外投资事
项,并已付诸实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投资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股东、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三章 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应审慎考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
策程序进行审批,对短期投资的规模应进行限定。
第十三条 公司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财务负责人负责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公司资金流量状况表;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四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短期投资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购进日
期等及时登记入账,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五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
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 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