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0031 证券简称:华金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
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执行相关决议,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组成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董事会秘书的具体职责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广东粤海华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以上:包括本数。
(二)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章 董事会的提议与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按照本规则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
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应在 2 日内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第九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凡须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议案,应由合法提案人书面提交,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会议文件的保管存档等工作。
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董事,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等董事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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