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0029 证券简称:宏灿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上海宏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限期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43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限期改正)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宏肆企业管理合伙 其他(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
企业(有限合伙)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按期配合主办券商提供相应资料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40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明,2022 年 12 月 8 日,上海宏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宏肆合伙)通过盘后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宏灿股份股票 3,283,024 股,持
股比例从 14.78%将至 7.49%,成交均价为 5.79 元/股,在宏肆合伙卖出后两个
交易日,股价迅速攀升,公司交易量和股东户数显著增长,全国股转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向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发送专项反馈意见,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宏 肆合伙无合理理由未按期配合主办券商提供核对的全部银行流水,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
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 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股转公司决定对宏肆合伙给予限期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接到主办券商要求提供其股东宏肆合伙 2022 年至
2023 年期间相关银行流水,接到要求后,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消息等多 种方式积极联系宏肆合伙,均未能联系上该合伙企业负责人,故此未能提供相 应的银行流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公司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良影响。
公告编号:2025-040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联系宏肆合伙相关负责人,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 主办券商提供相应的资料。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上海宏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43 号)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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