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6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870029 证券简称:宏灿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锐齿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6月17日签署两份《债权转让协议 》,公司对债务人新疆新铁宝悦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享有债权,案号( 2021)新0104民初16939号;对债务人新疆宝鼎雅悦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享 有债权,案号(2021)新0104民初17870号、(2023)新0104执1742号, 因公司之前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法律服务协 议,公司需要向其支付7%债权的费用,故将所享有的上述债权的7%转让给 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15日签署 《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对债务人新疆新铁宝悦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享 有债权6,563,256.5元(起诉金额,实际债权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为准 ),因公司之前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法律服 务协议,公司需要向其支付7%债权的费用,故将所享有的上述债权的7%转 让给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本次涉及转让的债权账面价值分别为217,746.81元、566,864.69元、459,427.96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0.12%、0.31%、0.25%,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940号4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若明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32642106E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告编号:2024-047
三、交易进展
公司已与上海锐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三份《债权转
让协议》。
四、债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上述债权转让,提前收回相应资金,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决议》
2、《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决议》
3、《债权转让协议》
上海宏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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