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0026 证券简称:锦泰保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 399 号锦泰保险大厦 10 楼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瑞洪
6.会议列席人员:非董事党委委员、经理层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公司定期收集汇总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完成《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三季度内部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3
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宋绍富和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YU TING(余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相关审计工作,按照《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宋绍富和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YU TING(余挺)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审计报告已完成。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宋绍富和总精算师、财务负责人 YU TING(余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会对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授权审批事项委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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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和《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第1 号: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6 年度董事会对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的授权审批事项委托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会对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执行委员会授权审批事项委托书>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年薪及 2022-2024 年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有关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等规定,结合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2022-2024 年任期经营业绩实际达成情况,公司制定了《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绩效年薪及 2022-2024 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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