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0026 证券简称:锦泰保险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聘任宋绍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自相关核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相关核准通过后,宋绍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选举宋绍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自相关核准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聘任宋绍富先生为总经理。
为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实董事会人员,公司股东提名宋绍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选举宋绍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037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宋绍富先生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选举/聘任有利于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完善公司治理运作,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聘任宋绍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实公司高级管理层团队,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宋绍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选举宋绍富先生为公司董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宋绍富先生为公司董事。
四、备查文件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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