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0020 证券简称:艾策通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上海艾策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艾策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
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业务系指公司为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所需向
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票据贴现、 信用证业务等。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融资应当从整体经济效益出发,以合理、需要、节约为指导,
严格控制融资规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进行融资,公司对强令其融 资的行为有权且应当拒绝。
第四条 公司融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从公司总部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
(三)权衡资本结构(权益和负债比重);
(四)兼顾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
(五)慎重考虑偿债能力,避免出现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时,应当向公司财务部提出融资申
请,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融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融资结构分析;负责公司融资的策划、论证、实
施及跟踪管理;负责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
第七条 公司审计部门对融资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并对融资结果
进行评价。
第三章 融资计划制定及审批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将融资计划报董事
会审查,融资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融资的理由、融资的数量;
(二)融资渠道和方式;
(三)拟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名称;
(四)拟融资的期限、融资成本;
(五)融资获得资金的用途;
(六)为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
(七)其他相关内容。
第九条 连续 12 个月累计的融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绝对值 50%的贷款,由公司董事会决策审批;连续 12 个月累计的融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 50%(含),且金额在人民币 300 万元以上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融资计划的实施及管理
第十条 属于银行长短期借款的,由财务部根据不同的借款条件办理财产
抵押登记、信用借款资料准备、担保手续等,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公
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签字后,向银行办理借款。
第十一条 向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在相关
的借款文件上签字后,由财务部办理。
第十二条 通过商业信用筹集资金,商业汇票和票据贴现业务由财务部负
责办理。商业信用形成的应付款项,应由财务部按照审批程序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办理付款。
第十三条 通过租赁方式筹集资金,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对设备及相关资
产的检验确认,财务部会同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与对方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按期结算租赁费。
第十四条 融资过程发生的费用,财务部及时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资金投入使用以后,资金使用部门和财务部要监督资金的运
行,发现其与生产经营的不相适应之处,及时按程序上报主管负责人,并按照审批决定做出调整。
第十六条 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借款合同的归集和管理,正确核算借款
利息,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如需办理展期手续的,应及时同贷款单位进行联系,并按本制度规定获得批准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 利息租金偿付
(一)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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