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97
证券代码:870010 证券简称:中能数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相应修订了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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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
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公司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代公司关联方承担或偿还债务;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在与公司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除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外,还需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且应当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公司设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领导小组,由
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公司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该小组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检查,认真核算、统
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上报与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审查情况。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认真核算、统计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
来事项,并建立专门的财务档案。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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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监事至少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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