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1
证券代码:870010 证券简称:中能数科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能数科(绍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以及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2025 年6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绍兴农小都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本次收购完成。
为引进及整合新实际控制人的业务资源,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剥离食品类相关业务,故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杭州禾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马食品”)1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自然人何素玲女士。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对价为 0 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禾马食品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287,146.74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274,436.78 元。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杭州禾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3623 号),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杭州禾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期末资产总额为 871,162.24
元,期末净资产为-459,227.03 元,出售股权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26.5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无其他股权出售行为,故未达到以上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何素玲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
关联关系:何素玲女士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期间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目前是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杭州禾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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