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0009 证券简称: 安捷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广东安捷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涉及股东大会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涉及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统一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涉及半数以上 统一修改为过半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份有限公司。
《公司登记条例》)和及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江门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江门市安捷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市安捷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江门市工商行政 设立。公司在江门市管理局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得营业执照。 会信用代码:914407037606015
62R,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七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表人。 务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
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
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
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 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
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公司可以根据实
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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