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70005 证券简称:中关科技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度的议案。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
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中关村科技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议事规则。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
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股东大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大会提案和有关
监事选举的规定,选举产生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会成员。
第六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监事会及其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九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
费。
第三章 会议类型
第十二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十三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五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召集监事
会临时会议:
(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
(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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