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9993 证券简称:武汉科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科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科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武汉科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 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
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单独或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 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控股、 参股公司。
(二)与境外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三)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短期投资及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标准要求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要求:
1、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2、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增加利润。
3、有利于公司的技术改造,能够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
4、扩大公司知名度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5、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6、能够为公司增加收益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
当提交股东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七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八条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
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第五条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九条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出项目设想,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形成拟定的项目材料。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二)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有关项目材料报证券投资部,由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本公司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根据需要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按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
第十条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一)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认,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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