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华英证券
关于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英证券作为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洪新材”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其他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 是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其他 公司 2024 年净资产为负,持续被风险警 是
示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重大亏损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097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洪新材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131.72 万元,累计未
分配利润-1,157.74 万元,股东权益-210.16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2、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
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097 号)、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报告文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116 号),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 2024 年净资产为负,持续被风险警示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5]D-0097 号),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证券简称前加注标注并公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持续被风险警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和《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已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情况不能得到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5]D-0097 号);
(二)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116 号);
(三)《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淮安华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华英证券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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