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9977 证券简称:新景祥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新景祥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新景祥资产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新景祥资产
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 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
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
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元。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 第十八条 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如下: 26 日设立,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
厦门新景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 数为 50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购 315 万股,持股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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