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5:35:03 股吧网页版
伟隆机械: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9965 证券简称:伟隆机械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上海伟隆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上海伟隆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伟隆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
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一名,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协助
总经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作计划和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将其在《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的重大事
务的实施情况及时、充分地向董事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九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是:

(一)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投资评价、成本控制、资金管理工作;

(二)分管公司财务和会计核算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

(三)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资金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拟定降本增效方案;

(四)负责公司外部审计的联络和协调,对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信息披露承担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责任;

(五)协助总经理制定和实施公司的价格政策、经济效益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

(六)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重大问题由总经理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除了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最后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理层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控制。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和临时会议(不
定期)。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或财务负责人提议时,可随时召开总经理临时办公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主持人可视需要请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