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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6:38:50 股吧网页版
华绍文化: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9964 证券简称:华绍文化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规则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职责与权限,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保障监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监事行为及监事会召集、召开、决议程序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监事

第四条 监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的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
(六)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八)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解除其职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五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监事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监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四)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监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监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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