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凤阳路 659 号 9 楼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笑彦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沈笑彦、陈汝、方赟琦、蒋小松、谢晓琳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沈笑彦、陈汝、方赟琦、蒋小松均为连选连任董事,谢晓琳为新任董事。本次换届的五名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和《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况。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华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韩国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了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在瞬息万变的国际大环境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拟决定子公司香港华绍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韩国,注册资本为韩元 1 亿元(约人民币 50 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描述相应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海华绍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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