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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8:01:25 股吧网页版
联佳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9920 证券简称:联佳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顺德联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3、增加关于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的条款;

4、将股东知情权扩展到可以查阅、复制,查阅对象增加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5、细化关于股东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诉讼,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瑕疵,未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股东不享有撤销权。相关方在提起撤销权诉讼的过程中,在人民法院作出撤销决议等判决或者裁定前,相关方应当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6、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7、新增股东代位诉讼权及于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新增、修改不能担任董事的相关条款;

9、新增关联交易主体,在原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基础上,新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及其控制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

10、董事会职权中新增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新增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3%下调为 1%;

12、新增、修改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条款;

13、新增公司合并、分立或清算时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的形式;

14、新增关于清算组怠于清算的赔偿责任。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 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 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 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 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
关的监督。 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 关的监督。

行职责。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委托他人代行。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偿。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

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
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
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
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
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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