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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2 17:25:43 股吧网页版
友恒传媒: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5-01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友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浙江友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332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友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恒传媒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01216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友恒传媒公司 2024 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列示金额为 0 元,营业成本列
示金额为 0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友恒传媒公司进行战略转型,原业务已停滞,新业务正在积极开拓中,2024 年度尚未形成收入, 2024 年发生净亏损
2,225,083.6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 20,168,061.30 元,累计净亏
损 590,540.28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友恒传媒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友恒传媒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我们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上述事项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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