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39909 证券简称:粤嵌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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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州粤嵌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 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粤嵌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职
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结果无效。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与义务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监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督促、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监事会决议,要求公司审计机构提供对公司经营项目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提出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给予帮助;(三)负责审查和签署有关监事会的文件,审查并签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的意见和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意见;
(四)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作报告;
(五)监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九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 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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