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39884 证券简称:大牧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于 2025 年 8 月 4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及公
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和《上海大牧汗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挂牌公司有关主体(以下简称承诺人)
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法
公告编号:2025-055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
事项单独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三条 公开承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
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
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违约责任和声明;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
求的其他内容。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等
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
上明确履约时限。
第四条 公司应当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
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制约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的信息披
露。
第五条 承诺人在作出承诺前应当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
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
的,承诺人应当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及时限等情况,并明确如无
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六条 承诺人做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
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当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
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 如相关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履行承诺将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承诺人
公告编号:2025-055
无法按照前述规定对已有承诺作出规范的,可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
承诺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回避表决。超过期
限未重新规范承诺事项或未通过股东会审议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
诺。
第八条 因相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