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39884 证券简称:大牧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于 2025 年 8 月 4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大牧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单独或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股票、基金、债券、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及对外发放贷款;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
注重投资效益。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标准要求
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要求:
1、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经济效益。
2、提高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人员水平,增加利润。
3、有利于公司的技术改造,能够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
4、扩大公司知名度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
5、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6、能够为公司增加收益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章 投资的决策及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一)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经股东会审议:
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由董事会审议:
1.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价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三)总经理
发生对外投资事项未达到前款所列任一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议决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已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第六条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出项目设想,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形成拟定的项目材料。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二)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有关项目材料报证券投资部,由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本公司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根据需要聘请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按公司章程或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
第八条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一)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认,公司应当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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