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63
苏州丰亿港口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公告编号:2025-06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5
第三章股份...... 5
第一节股份发行......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7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股东...... 9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5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8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第五章董事会...... 19
第一节董事...... 19
第二节董事会...... 2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第七章监事会...... 29
第一节监事...... 29
第二节监事会...... 3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8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2
第九章通知...... 40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41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3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5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三章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丰亿港口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苏州丰亿港口运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张家港市丰亿劳务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60521239C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苏州丰亿港口运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张家港市乐余镇乐兴南路 129 号 19 幢 401;邮政编码:
21562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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