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2
证券代码:839870 证券简称:宝隆丰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4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6
第三章 股份......6
第一节 股份发行 ......6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8
第三节 股份转让 ......9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11
第一节 股东 ......11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21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第五章 董事会......27
第一节 董事 ......27
第二节 董事会 ......3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5
第七章 监事会......37
第一节 监事 ......37
第二节 监事会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2
第一节 通知 ......42
第二节 公告 ......4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4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6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三章 附则......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以及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天津市宝隆丰印刷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由天津市宝隆丰印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天津宝隆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南坨工业园区荣瑞路 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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