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9830 证券简称:晶晟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科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缪冬保、袁戟州、谢建军、财务总监汪霞、董事会秘书黄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4
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
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要求挂牌公司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完
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及内部制度完善,选择设置监事会,或选择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留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现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2025 年修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以及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指南,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九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2025 年修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指南,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现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九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等七项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2025 年修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则,全国股转公司 2025 年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及相关指引、指南,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现对《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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